尊敬的客户,
您好!
接德国邮政最新通知,即日起,只接受收件人未接受的货物开查,且开查需提供平台交易金额信息,货物接受开查的时间期限更新为:
1.从上网后的21个工作日至60天内提出开档查询,如不在此范围,邮局则不受理开查;
2.如客户在21个工作日之前所开查的货物将被直接忽略,请客户于21个工作日后再次提交申请开档查询;
3.贵司需根据DHL eCom查询表格,请查看附件中的“IPZ Inquiries vl 3' , 并提供详细资料,如任何不完整的信息,邮局不会理会;
4.开查后邮局的查询回复时间为2至5个月
以上事宜,请各位客户知悉 并于邮局的规定时间内提出开查要求并提供开查资料,逾期邮局将不受理,谢谢!
广州振捷
2016-4-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