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近期将部分税号列入2000亿美元向中国商品加征关税的清单中,如有出口美国业务的货主、货代,请特别留意,尽快与美国进口商核实,避免不必要的损失。
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
据了解,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(USTR)曾于2018年9月发布通知,其中单独说明会有商品额外列入到加征清单的事宜。但此前,相关部门和媒体都未对此进行关注和报道,导致众多货主企业并不知情。
新增加征关税商品清单如下:
主要涉及产品:木及木制品196个编码、2209项下2个编码,预计原木及家具出口等,将受到较大影响。
此次更多商品被加征关税,可能带来的影响包括:
❶ 企业出口前按原美国加征清单查询,未核实到新的加征信息,已出运的在途货物面临加征关税的风险。
❷ 已签订贸易合同或已预付部分货款的企业,面临巨额加征关税,若放弃出口,可能遭美国进口商起诉合同违约。
❸ 被命中新列入加征产品清单的企业,将面临出口受阻。
目前,中美两国元首基于G20峰会会晤,已达成共识,同意重启贸易谈判。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最新表示,中美经贸团队将于7月30日至31日在上海进行第12轮经贸磋商。
不过,在达成任何新协议前,货主货代企业仍需谨慎出口美国,特别是关于货物是否被列入加征关税范围内,应尽快与美国进口商核实,避免不必要的损失。
下面对目前中美加征关税、豁免和2000亿产品涉及类别情况做一总结:
目前加征关税情况
目前共六批次豁免清单脉络
值得注意的是,产品排除决定效力具有排除追溯期,如被排除,在2018年9月24日起已缴纳的加征关税部分将被退还。
对于2018年7月6日开始征收额外关税的340亿清单所涉及的产品,USTR已经分批进行了部分目录排除。
目前美国正在启动
2000亿关税清单排除申请
美国2000亿关税加征产品排除申请地址:
http://exclusions.USTR.gov
该网址将自2019年6月30日起启动运行。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。
什么企业可以提出排除申请?
产品排除申请应由美国实体提出,建议:
请各出口企业与美国进口商或品牌商取得联系,请其积极参与,在排除程序正式启动以后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排除申请。
美国2000亿美元关税加征时间脉络:
1、美国2000亿美元关税加征清单自2018年9月24日开始正式执行,初期为加征10%的税率。2019年5月10日,加征的税率上调至25%。
2、5月21日,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联邦纪事上发布公告,提交一项拟向公众征求意见的申请,内容为对中国2000亿关税清单的排除程序。(详情>美国启动对中国2000亿关税清单排除程序)
3、6月19日,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公告,准备正式启动2000亿美元征税清单产品排除程序。
2000亿美元商品5月10日起加征25%关税,受影响的商品
北京时间5月10日中午12点,2000亿中国输美产品的附加关税正式由10%上涨至25%。
这份清单涉及6031项产品,占据了中国2017年向美国出口总额的38%-46%。清单不仅仅涵盖了电机电气设备和机械器具等高端制造业行业,很多低端制造业产品(如棉花、纸板纸浆、木制品等等)和消费品(如食品、纺织品、家具)也位列其中。
受影响的前十位消费品分别是:电话(240亿美元)、电脑(80亿美元)、家具(110亿美元)、椅子(100亿美元)、灯具(70亿美元)、旅行包(70亿美元)和农业及食品(60亿美元)。受影响的家庭用品包括真空吸尘器(18亿美元)、烹饪用具(38亿美元)和冰箱(10亿美元)。(括号内金额为2017年的贸易统计数据)
受影响的前十位中间产品和资本品分别是:电脑零件(150亿美元)、汽车零部件(90亿美元)、钢铁产品(80亿美元)、塑料(60亿美元)、电力变压器、静态变流器和电感器(50亿美元)和铝(7.94亿美元)。
出口货物到美国的贸易方式多种多样,有些货物的美国进口清关费用及税费由发货人支付,这种情况下,美国清关行会要求中国出口商发货前签署一份POA委托书,类似我国报关时需要用到的报关委托书。清关方式通常有两种:
1、以美国收货人的名义清关
即由美国收货人(consignee)提供POA给货代的美国代理,同时还需要美国收货人的Bond。
2、以发货人的名义清关
即由发货人提供POA给起运港货代,货代再转给目的港代理,由美国代理人帮发货人在美国办理进口商海关登记号,同时需要发货人购买Bond。
注意事项:
1、以上两种清关方式,无论采用哪一种,都必须用美国收货人的税号(Tax ID,也叫做IRS No.)来清关。IRS No.(The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No.)是美国收货人在美国国税局登记的一个纳税识别号。
2、在美国,没有Bond无法清关,没有税号也无法清关。
该类贸易方式下的清关流程
01、报 关
报关行收到到货通知后,如同时备妥海关所需要的文件,就可以在预备到港或抵达内陆点5天之内向海关申请通关。海运通关通常会在48小时内告知放行与否,空运会在24小时内通知。有些货物船还没有抵港,海关就已决定要检查了。绝大多数内陆点都可以在货物抵达之前进行事先申报(Pre-Clear),但只会在货到后(即ARRIVAL IT后)才会显示结果。
向海关申报的方式有两种,一种是电子申报,一种是海关需要审查书面文件。无论哪种方式,我们都必须准备好所需要的文件等数据信息。
2、准备报关文件
(1)提单(B/L);
(2)发票(Commercial Invoice);
(3)装箱单(Packing List);
(4)到货通知(Arrival Notice)
(5)如有木质包装,需熏蒸证书(Fumigation Certificate)或 无木质包装声明(Non Wood Packing Statement)。
提单上收货人(consignee)的名字需要和后三种文件上显示的收货人统一,如果不一致,必须要有提单上的收货方写货物转让书(Letter of Transfer),第三方才可以清关。发票及装箱单上也需要S/ & C/的名称、地址及电话。国内有些S/的文件上缺少这些信息,都会被要求补充。
3、转 关
如果在内陆清关,需要做转关我们需要提供I.T .#,生效日 、出发地和中止地 。内陆海关会用I.T#,来控制并放行。